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等7 类食品共 481批次。其中,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21批次样品。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4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 479 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抽检明细详见附件 )。其中,合格食品包括: 食用农产品224 批次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 批次样品、餐饮食品84 批次样品、粮食加工品113 批次样品、调味品21 批次样品、淀粉及淀粉制品3 批次样品、速冻食品1 批次样品。不合格食品包括:蔬菜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重金属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重金属问题
韶关学院第一食堂、始兴县日新幼儿园购入的姜,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铅(以Pb 计):铅属于重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含量少的情况下,人体可排泻,不会引起症状。但长期食用铅超标的产品,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造血功能,导致免疫力低下,危害人体健康。蔬菜中检出铅含量超标,主要是蔬菜种植的土壤、水源受到污染所致。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次).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459批次).xlsx
3.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xls
4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20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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